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7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太和路东段安全及环境问题的建议)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135071
建议人: 胡水英、黎萌、曹玲、陈玉荣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1-08-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周综执发〔202127                                 签发人:胡学基

                                                            A类)

 

对区政协十三届次会议

13507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胡水英、黎萌、曹玲、陈玉荣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太和路东段安全及环境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们提出的每一条宝贵经验和建议都将是城市管理精细化发展的强劲动力,我们将努力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提案此路段两边环境卫生极差”的问题,我们对三中附近道路保洁进行了专门规划和安排

针对三中北门保洁规划安排太和路东段保洁岗位为6名保洁人员。在学校门口在学生上学和放学后,安排2名保洁人员对此路段进行重点保洁(主要以白色垃圾捡拾为主),在早上上学前要求此路段保洁人员必须在7:20前,对此路段进行全面打扫,清理干净。

针对官庄大集保洁规划针对官庄每5天一个大集,组织12名保洁人员在大集结束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此路段进行快速保洁,全面清理。

针对三中西侧道路保洁规划此路段因学生电动车辆较多,我们在此路段上安排2名保洁人员,要求早上在学生上学前对此路段进行普扫作业,在学生中午放学后保洁人员快速捡拾道路白色垃圾,并安排1名保洁人员在学生上学时捡拾学校门前周边垃圾,确保此段卫生无死角,全方位得到保洁。

目前太和路东段,尤其三中附近,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改善,将来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周村区环境卫生质量,更好的为美丽周村建设贡献力量。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太和路三中至北旺段路段现无路灯,同时行人较多,影响居民出行安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研,研究解决该问题。经实地调研,太和路管庄段、北旺段已安装路灯,自三中至管庄道路长约250米,管庄至北旺段长约200米,预计共需安装路灯20盏(单侧安装),初步测算需资金20余万元。今年3月份,因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划转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对相关市政中心管理的市政设施提出改(扩)建意见职能调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而区政府关于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方案已在2020年底完成。下一步我局对所需资金进行详细测算后,提前向政府提报计划,争取将该路段安装路灯事宜列入明年政府预算,待通过后立即安排实施,尽快解决该问题,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再次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环卫、市政工作的关注和厚爱,希望您们继续关注环卫、市政,为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谢谢您。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30

 

 

 

联系人:赵洪涛、朱寿宾

联系电话:64360291386430729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随着城市的发展,街道规划布局都日趋完善。道路整洁、路灯明亮,这也是城市形象和城市安全的保障。我们区道路建设和城市规划非常好,晚上的城区流光溢彩,道路干净整洁,非常漂亮。相比城区,在城乡结合的地方就稍为差一点。比如从昼翔路与太和路交叉路口向东到管庄村头,这一路段正好处于城乡结合的位置,两边生活小区的居民比较多,早晨和下午接送周村三中上学学生的车辆也较多。而且这里每五天就有一次管庄集。两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管庄集,让此路段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特别是白色垃圾,导致此路段两边环境卫生极差。 此路有接送周村三中上学放学学生的车辆,还有接送上凤鸣小学、幼儿园孩子的车辆,还有此路段两边饭店较多,晚上来此就餐的车辆也就比较多,加上附近居民出行和上下班的车辆和行人、电动车,可以说路上就比较拥挤了。而此路段道路又窄,路北边比主路高出许多,路两边没有路灯,晚上车辆开灯行驶,导致车辆的司机看不清路边的骑电动车或步行的人,路两边的行人也看不清路牙石的位置,对晚上出行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解决措施: 1、根据区城市规划,在此路段两侧安装路灯。 2、在此路段施划标志线。 3、此路段主路的两边比较宽阔,可以增修人行道。 4、根据区环卫部门的规划,安排相关责任人,对此路段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