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综执发〔2021〕24号
关于对周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宝山代表:
您提的《太和路三中至北旺段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今年以来,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共维修路灯1162盏,更换恢复损坏、烧坏、老化电缆926米,处理紧急事故28起,确保了全区主要路段亮灯率达98%,次要路段亮灯率达96%,确保市民早晚出行安全方便。
您提到的太和路三中至北旺段路段现无路灯,同时行人较多,影响居民出行安全。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研,研究解决该问题。经实地调研,太和路管庄段、北旺段已安装路灯,自三中至管庄道路长约250米,管庄至北旺段长约200米,预计共需安装路灯20盏(单侧安装),初步测算需资金20余万元。今年3月份,因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划转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对相关市政中心管理的市政设施提出改(扩)建意见职能调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而区政府关于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方案已在2020年底确定,该事项未列入2021年度财政预算。下一步我局对所需资金进行详细测算后,提前向政府提报计划,争取将该路段安装路灯事宜列入明年政府预算,待通过后立即安排实施,尽快解决该问题,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2021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41207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