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综执发〔2019〕25号 签发人:胡学基
(B类)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87号、133111号、133162号、1331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罗玫、孙云峰、刘风霞、那学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关于加快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的建议”、“关于积极倡导垃圾分类的建议”、“关于加强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政协委员,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谏言献策,收到提案办件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卫中心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中层会议传达学习,认真研究落实,深入环卫一线抓整改促提升,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结合区环卫工作实际,逐步变为现实,推动我区环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1.注重学习借鉴,结合农村实际,推出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区环卫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省市有关分类文件材料,深入农村垃圾收集工作现场,注重学习借鉴荣城市和博山区的分类经验,结合我区村民居住集中,人多地少,我区生活垃圾处理率先实现了焚烧处理为主的特点,首先排除了“微生物发酵阳光堆肥法”,发酵堆肥前期投入大,发酵后废渣废料可利用率不高,因我区农田种植机械化程度高,易造成二次堆放污染,经过多次修改请示,最后确定将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按“三分法”开展分类试点的方案。一是可回收垃圾,二是可用于焚烧处理的垃圾,三是不易焚烧无污染适合填埋处理的其它垃圾。4月份我区出台了周政办字[2019]15号《关于印发周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方向,明确了目标。
2.强化督查引导,注重宣传发动,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各镇、开发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周政办字[2019]15号《关于印发周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首先确定了试点村,王村镇8个村,南郊镇10个村,开发区全部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各镇、开发区相继召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动员会,试点村悬挂分类宣传条幅,发放致村民一封信,加大宣传发动,全区累计印发分类宣传材料18000份,悬挂条幅250条,在试点村镇营造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3.加大投入,专人值守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在各镇、开发区试点村按装投放旧衣物回收箱48个,开发区大部分村配备了240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南郊镇先行对两个试点村配备了生活垃圾分类桶,开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运行,南郊米山村、郭家村卫生负责人和保洁员轮流在分类垃圾点周边引导督促保洁员分类投放,开发区石庙村、东塘村安排保洁员在重要时间段在分类垃圾点周边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分类成效显著。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市第一季度城市管理大检查中,农村组检查对我区农村环卫设施破损严重,垃圾设施污水渗漏,周边卫生差等问题进行了扣分,督促各镇、开发区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村要全部更换上垃圾桶收集,取消勾臂箱收集,购置专用桶装收集车,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二、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运行工作现状。
1.生活垃圾收集管理权属。城区主次干道环卫设施冲洗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收运由区环卫中心负责,生活小区、物管小区环卫设施的设置更新、冲洗维护由办事处、村居按属地化管理,生活垃圾的收运委托环卫部门或环卫企业有偿收运。
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方式。城区生活垃圾收集以三种方式并存,一是配备垃圾桶,专用桶装车密闭化收集,二是垃圾桶由机动三轮车,人工装桶清运,主要是垃圾点放桶位置不方便专用桶装车作业,三是部分垃圾量,垃圾相对集中的点,采用勾臂箱收集,主要用于城乡结合部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市场等区域的垃圾收集。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部位都配备了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试行垃圾分类投放,由于市民分类认识不足,分类意识差等,存在混放现象严重,运行基本未达到效果。
3.混合垃圾的清运处理。对主次干道周边及委托清运的混合垃圾,区环卫中心采取外运处理的方式。物管小区及无物管小区由办事处、村居属地化管理原则外运或集中填埋处理。
4.城区部分生活垃圾收集开展市场化试运行。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迎审创建期间,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逐步取消勾臂箱,投放240升垃圾桶,由于环卫中心专用桶装车配备不足,将部分垃圾桶清运任务,参照区环卫中心运行费用,采取承包作业的方式与两家环卫公司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市场化试运行,现城区生活垃圾源头收集以环卫中心收集管理为重点,两家环卫作业公司为辅的三者共存式作业模式。
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
1.城区主次干道及高标准生活小区都配备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垃圾桶,按“二分法”进行分类收集。
2.城区主干道两侧配备了“二分法”的分类果皮箱,开展分类收集。
3.旧衣物回收箱入驻社区和生活小区,收到很好的分类效果。旧衣物回收箱由回收企业投放,村居小区宣传引导,回收单位循环利用,促进了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行。首先对新建路部分路段(正阳路——东门路)沿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针对我区生活垃圾处理采取当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焚烧处理模式,将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处理后,集中密闭转运至淄博市焚烧电厂无害化处理。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行“三分法”。一是可回收垃圾,二是不可回收垃圾,三是有害垃圾,设置三种分类垃圾收集桶。 居民和业户在投放垃圾时请将生活垃圾中可循环使用或可再生利用废弃物品,如废纸(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等可溶性纸)、塑料、玻璃、金属等投入到可回收垃圾桶,旧衣物投入旧衣物回收箱;将废电池、废旧灯管灯泡、除草剂容器、过期药品等投入有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将菜叶菜根、腐烂瓜果、剩菜剩饭、零食碎末、动物内脏、卫生纸、餐巾纸等其它可通过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投入不可回收垃圾桶,由环卫作业人员收运至中转站压缩后送至市焚烧电厂无害化处理。
四、继续加大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对城区开展分类试点区域的路段、居民小区发放致居民一封信及分类宣传材料,倡议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是讲公德、讲文明的直接体现;是建设美丽周村、绿色周村的具体行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的崇高事业,希望大家从自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发出倡仪“垃圾扔前分一分,绿色生活一百分”、“垃圾分类一小步,低碳生活一大步”、“众人一条分类心,垃圾也能变成金”。让我们以崭新面貌,良好生活习惯,爱护家园,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建设“富而强、精而美”幸福周村作新的贡献。
再次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环卫工作的关注和厚爱,希望您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谢谢您。
周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杨森
联系电话:6400077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