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

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周村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政府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 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民政领域信息等。

4.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5.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zhoucun.gov.cn。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也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周村区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195401

电子邮箱:zcmzj@zb.shandong.cn

传真:无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6195211,办公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政编码:255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38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附件:1.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周村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周村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11日起,至 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401;电子邮箱:zcm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周村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周村区民政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212条,其中包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1条,部门会议5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80条,养老服务68条,社会组织1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4条,公示公告29条,政协提案5条,人大建议3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增长10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完善养老服务专栏、社会救助专栏以及社会组织专栏内容,持续公开惠民、利民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00余人,全年发布信息30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公示信息公布相对滞后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足;人员调整后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等。2024年,区民政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统筹谋划,局办公室做好牵头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根据民政职能的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公开措施,全面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区民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

2.2023年共交办人大建议3条,政协提案5条,已全部办结。

3.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着力加强电话咨询、网络问询等渠道公开,每年组织1次专题培训,在部署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具体要求并督导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

周村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周村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周村区民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周村区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155条,其中包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1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86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1条,养老服务55条,政协提案6条,人大建议2条,部门会议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止20221231日,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化。认真遵照执行《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及时、安全。加强政策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专家座谈、官网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四)加强政府公开平台建设。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的改版升级,重新梳理网站栏目设置和办事服务事项等,坚持完善养老服务专栏、社会救助专栏以及社会组织专栏内容,持续公开惠民、利民相关政策。同时做好网络咨询回复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持续加强统一领导,有序规划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排专人管理、维护、保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培训,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六)监督保障情况落实政府网站问题清单、政府网站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整改自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2年,我局尚未接到受理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监督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信息公布相对滞后政策解读不够精准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形式比较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我局做出以下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持续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形式,细化项目,加大频次;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福州市财政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二)2022年共交办人大建议2,办结2;政协提案6,办结6件。

 

 

周村区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周村区民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周村区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124条,其中包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1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66条,养老服务33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条,政协提7条,人大建议2条,部门会议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7条,部门政务公开培训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止20201231日,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程序及相关工作规范,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研究、逐一落实,确保严格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办理,进一步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周村区民政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议,及时整改问题。指定相关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主动向社会各界发布本区民政领域工作情况,回应网民关切的民生问题。

(六)社会评议情况。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办理情况。我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2021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6件,人大建议1件,办复率100%并且通过周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3、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周村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周村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周村区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其中包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5条,法规文件5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73条,养老服务1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条,政协提案8条,人大建议3条,部门会议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7条,部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部门政务公开培训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止20201231日,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区民政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周村区民政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建议办理情况。我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2020年,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9件,人大建议2件,并且通过周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六)工作考核情况。我局在2020年政务公开考核中,成绩为优秀等次。

(七)社会评议情况。通过社会评议查找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综合评定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评议结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积极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报告事项

周村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2019年度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当前中心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要求,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机构职能类、政策、扶贫救助类等栏目信息,坚持每月进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保人员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机构改革期间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周村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周村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8


为全面总结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现代大爱民政为目标,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7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确定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助配合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周村民政”微博的维护更新,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做好“周村民政”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根据需要在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答复网友私信提问。二是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在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主动信息公开16条,在区民政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30篇。三是在周村政府网站发表政策解读信息2篇。四是对于群众通过电话、窗口等渠道进行的各种咨询,区民政局都认真予以答复。五是编制、印发民政政策宣传册,通过入户走访、外出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发放到群众手中,解读民政政策和业务流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全区143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印制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明白纸,分别在局业务窗口和镇(办)服务大厅设置取阅点。每年利用“5.12”防灾减灾日、依法行政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利用网络媒体公开公示有关救助信息,在周村政府网站发布每月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时在区民声网、区民生热线详细回复有关咨询。

2.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办事程序。通过服务窗口、电子邮箱等方式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包含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登记审批程序、登记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办理事项。定期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办事结果,包括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情况。三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每年将捐款单位的捐款明细和收据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全区的捐款情况通过《今日周村》报纸进行公示;邀请捐款额度较大的企业参加各类救助活动,在为受助者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也对慈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周村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内容在周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周村区民政局查阅。

做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示,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43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周村民政”微博、民政局公开栏、“今日周村”报纸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宣传民生政策。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科室提出、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批的程序,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符合保密规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婚姻登记处通过在登记大厅醒目处设立监督台、公示栏,加强自身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婚姻登记处的行风建设,积极实行亲情民政。

低保办采取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市革命烈士陵园健全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及时更新维护“中华英烈网”“山东英烈网”“淄博革命烈士陵园网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思想,为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平台。

民间组织管理局通过网站、公共邮箱等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市民之家窗口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周村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改版后需要进一步熟悉操作流程,相关工作人员已对操作流程加强学习。

 

周村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0

  周村区民政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总结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区民政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现代大爱民政为目标,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6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确定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助配合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周村民政”微博的维护更新,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做好“周村民政”政务微博维护、管理,根据需要在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答复网友私信提问。全年共发布、转发业务信息、宣传标语、网络评论等12条。二是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在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主动信息公开。三是在周村政府网站发表政策解读信息4篇。四是对于群众通过电话、窗口等渠道进行的各种咨询,区民政局都认真予以答复。五是编制、印发民政政策宣传册,通过入户走访、外出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发放到群众手中,解读民政政策和业务流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印制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明白纸,分别在局业务窗口和镇(办)服务大厅设置取阅点。每年利用“5.12”防灾减灾日、依法行政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利用网络媒体公开公示有关救助信息,每月在周村政府网站发布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时在区民声网、区民生热线详细回复有关咨询。

  2.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办事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服务窗口和公共邮箱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南》《社会团体登记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布,包含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登记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办理事项。定期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办事结果,包括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情况。三是公开查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过程。在《今日周村》公布《周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通过及时、规范公开执法信息,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四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每年将捐款单位的捐款明细和收据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全区的捐款情况通过《今日周村》报纸进行公示;凡开展救助工作项目都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邀请捐款额度较大的企业参加各类救助活动,在为受助者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也对慈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周村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内容在周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周村区民政局查阅。

  做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示,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周村民政”微博、民政局公开栏、“今日周村”报纸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宣传民生政策。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科室提出、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批的程序,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符合保密规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婚姻登记处通过在登记大厅醒目处设立监督台、公示栏,加强自身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婚姻登记处的行风建设,积极实行亲情民政。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出具婚姻证明2803人次。

  低保办采取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市革命烈士陵园健全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及时更新维护“中华英烈网”“山东英烈网”“淄博革命烈士陵园网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思想,为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平台。

  民间组织管理局通过网站、公共邮箱等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市民之家窗口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周村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不完善,信息转移操作会导致前台信息打不开,通过联系信息中心可以帮助解决。

   

   

                                                                                           周村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0日

周村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周村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总结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区民政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现代大爱民政为目标,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5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确定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助配合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周村民政”微博的维护更新,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做好“周村民政”政务微博维护、管理,根据需要在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答复网友私信提问。全年共发布、转发业务信息、宣传标语、网络评论等14条,回复私信业务咨询1条。二是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在周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主动信息公开。三是在周村政府网站发表政策解读信息2篇。四是对于群众通过电话、窗口等渠道进行的各种咨询,区民政局都认真予以答复。五是编制、印发民政政策宣传册,通过入户走访、外出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发放到群众手中,解读民政政策和业务流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印制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明白纸,分别在局业务窗口和镇(办)服务大厅设置取阅点。每年利用“5.12”防灾减灾日、依法行政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利用网络媒体公开公示有关救助信息,每月在周村政府网站发布社会救助对象、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时在区民声网、区民生热线详细回复有关咨询。

  2.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办事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公共邮箱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南》《社会团体登记服务指南》手册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登记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开办理事项。定期通过网站、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办事结果,包括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情况、注销社会组织名单。三是公开查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过程。先后在《今日周村》上刊登了《关于督促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的通知》和对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过及时、规范公开执法信息,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四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每年要求捐款单位的将捐款明细和收据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全区的捐款情况通过《今日周村》报纸进行公示;凡开展救助工作项目都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邀请捐款额度较大的企业参加各类救助活动,在为受助者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也对慈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五是公布社会组织名称、许可事项、年检结果信息。在周村政府网站公开在册社会组织名单,2015年新注册、变更、注销社会组织名单,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名单及年检结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周村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内容在周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周村区民政局查阅。
  做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示,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为全区194个村(居)全部安装省厅统一配发的低保公示栏,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将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申请人员名单、救助资金发放明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贪污、挪用、截留医疗救助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过“周村民政”微博、民政局公开栏、“今日周村”报纸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宣传民生政策。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周村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科室提出、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批的程序,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符合保密规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婚姻登记处通过在登记大厅醒目处设立监督台、公示栏,加强自身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了婚姻登记处的行风建设,积极实行亲情民政。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出具婚姻证明2803人次。
  低保办采取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市革命烈士陵园健全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及时更新维护“中华英烈网”“山东英烈网”“淄博革命烈士陵园网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思想,为全社会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平台。
  民间组织管理局通过网站、公共邮箱等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所需材料及相关材料范本,同时定期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举报信箱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周村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不完善,信息转移操作会导致前台信息打不开,通过联系信息中心可以帮助解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我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