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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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33186X/2023-518101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全区情况的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标准,拟定全区有关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管理市统计局、区财政划拨的统计事业费。
(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