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申请人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 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 阅《目录》及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site_zhoucunqurenliziyuanheshehuibaozhangju/)
2.政务新媒体:“温暖周村人社”(微信号:zcq_rsj)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现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周村区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周村区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申请人可在经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本单位获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如果是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的,通过部门内部协调,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申请人在 20 个工作日之内由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答复。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周村区人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312室
联系电话:0533-6195215
传真号码:0533-6195215
邮政编码:255300
电子邮箱:qurensheju@zb.shandong.cn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85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